第3章
如今他表哥死了,他一直看不上的沈元章成了沈公馆的主人。
冯晟不屑地想,沈元章也配?
不过是投了个好胎!
冯晟右手的旧疤又神经质地抽动了一下,压低声音道:“沈元章,别以为你现在是沈家掌门人就了不起,沈家还有我姑姑,还有小泽……”
小泽是沈元朗的儿子沈钧泽。
沈元章目光落在冯晟脸上,问道:“不让?”
冯晟盯着沈元章那张过分昳丽,瘦削苍白的脸,冷笑了一声。
沈元章点点头,道:“好好照顾二娘,”他微微顿了一下,“冯经理。”
那几个字好似额外加重,更似在提醒冯晟,他姓冯,往前走二十年,冯晟不过是沈家家奴,靠沈家赏一口饭吃而已。冯晟的脸色一瞬间难看至极,沈元章欣赏了片刻他额角青筋乱蹦,却不敢发作的模样,抬腿沿着旋转楼梯往上走。
“芳姨,怎么回事?”沈元章问家中的女佣。
芳姨是沈家的老人了,操着一口沪腔小声道:“四少爷,今天下午家里都上演全武行啦。”
“三太太下午拿留声机放唱片,侬也晓得,二太太心里还为老爷和二少爷伤心,哪里受得了,就和三太太吵起来了,说要把留声机砸了。要不是方经理和安伯在一旁劝和……”芳姨拍拍胸口,满脸的心有余悸,“三太太讲话直,二太太都要气得昏过去了。”
沈元章平静地听着,“讲话直”实在是客气了,沈家三太太性子泼辣,早些年也颇得沈山的心。可惜七年前沈元朗和沈元敏相争,沈元敏一气之下离家远走,一去再无音讯。三太太心中将一切归咎于二太太,恨不得食她肉寝她皮,如今沈元朗死了,三太太心中畅快,少不得落井下石,奚落一番。自沈家出事后,这样的场面不时发生,沈元章已经习以为常,他点了点头,正想说话,就听见旋转楼梯上传来轻轻的脚步声,他抬起头,就看见沈家的三太太顾氏肩上搭着白色披肩,她已年近五十,看着约莫三四十岁,眉梢眼角间自有一番冷艳的风韵。
“元章,你回来了。”
沈元章微微倾身,说:“三娘。”
顾氏今日似乎心情极好,打量着沈元章,说:“清减了,这些时日忙吧。”
沈元章道:“是,不过幸好有诸位叔伯帮衬提点,不至于太手忙脚乱出岔子。”
顾氏笑了一下,又有几分怅然,她说:“要是你三哥在……”她对芳姨说,“芳姨,让厨房每天做些四少爷喜欢吃的,给他补补身体,本来就忙,身体不好怎么行的?”
芳姨忙应道:“是,三太太。”
“三娘,我去给你泡一杯蜂蜜水,”沈元章说,“时间不早了,喝了蜂蜜水好早睡。”
顾氏微微一笑,道:“好。”
顾氏睡前喜欢喝一杯蜂蜜水,自沈元章丧母之后,顾氏兴许是见他可怜,平日里也多照拂一二,尤其是沈元敏离开之后,顾氏很是疯癫了一阵,那时是沈元章衣不解带,忙前忙后地照顾她。顾氏病愈后,就将沈元章当作了半个儿子。
沈元章能去圣约翰读书,便是顾氏的主意,原本依二太太的意思,想让沈元章去公司做事。可在公司做事,有沈元朗和冯氏在,沈元章一辈子也出不了头。去圣约翰就不一样了,且不论开眼界长学识,能入圣约翰读书的非富即贵,从长远来看,于沈元章有莫大好处。
且不论沈家的后宅阴私,付明光与沈元章在去麦瑞饭店共进过一回晚餐之后,二人倒是又约过几回,有时是电话联系,有时是让各自的秘书去约人。
付明光这些时日可是沪城的风云人物,他住的是汇中饭店,相交的有政商名流,华洋兼俱,出入的是上流酒宴舞会,很是春风得意。时日一长,倒是传出一点消息,道是付明光在吡叻州得到了一条锡矿矿脉,品质上佳,储量极丰,想要在沪城拉人合作开发。有冲动的直接问付明光,却被付明光言辞含糊地揭了过去,可见付明光在英租界不声不响地注册了一个叫做锡兰矿业的公司,又有洋人地质勘探专家出任顾问,更频频出入外资机器工厂,那公司主营的正是开发矿脉的一应器械,就先信了五分。
锡矿价高,尤其是近些时日,报纸上也登出了国际锡矿需求大大提高,拉高了锡价——若付明光手中的锡矿是真的,那可真是一座实实在在的金山!
财帛动人心,巨利迷人眼。
付明光这个侨商一下子压下了沈家的豪门佚事。可无论外界传得如何厉害,付明光一如既往地吃喝玩乐,悠哉悠哉,自有一番气定神闲的气度。
沈元章与付明光在一起鲜少谈生意,偶尔吃个饭,喝喝咖啡,听听戏。其实付明光都不知道沈元章这小子约他做什么,要不是自己是个男人,沈元章对他也不热络,他几乎都要以为沈元章是要追求他了。
不过沈元章是沪城人,跟着这么一个本地通,付明光对沪城倒是了解了许多。
汇中饭店的白俄侍应生来告诉付明光说沈先生打来电话时,付明光正在看报纸,他有点儿不耐,面上却不露分毫,弯起那双桃花眼道过谢,又给过小费,转头就对给他收拾西装的黎震说:“五哥,不是说这小子最近挺忙的吗?”
黎震也不知。
付明光靠在门上,吊儿郎当道:“五哥,说真的,我最近是不是魅力大增,已经男女通杀?”
“看电影,喝咖啡,吃饭,”他掰着手指头,“五哥,你会和男人看电影吗?”
黎震笑道:“和你看行,和别人不行。”
付明光瞥他一眼,说:“得闲你去找蔓姐陪你看。”
黎震说:“小蔓最近晚晚加班,话主编让她去采访一个姓阮的女星,正头痛。”
付明光哈哈大笑,道:“那你还不去给蔓姐解解愁?”
黎震摇头说:“现在你风头正劲,盯着你的人太多。”
付明光道:“盯着我的人越多才越好,放心,二叔也安排了人跟着我,再说,现在我可是送财童子,金疙瘩,谁会在这时候想杀我?”
黎震道:“小心一点总不会坏事。”
付明光叹了口气,道:“走,去听听这位少爷要约我做什么。”
第4章
其实沈元章邀请付明光,倒也不是真想做什么,也并非闲得发霉,沈元章已经忙得夜里只睡几个小时,毕竟沈家而今大大小小的事都压在他身上。
里里外外的人都在等着看热闹,沈元章心知肚明。
偏说来也怪,沈元章挺喜欢和付明光坐在一起,不拘吃饭闲谈,好似坐过那么一两个钟,便像补了个踏实的好觉,重又精神起来。付明光这个人——沈元章能在沈家安安生生活到今天,察言观色几乎融入他的骨肉血脉,头一回见付明光,他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。好似团团浓雾包裹着付明光,一层有一层,眸光自雾中投出,如光影过水变得扭曲失真,声音递出来都不再是本来模样,像冬季糖葫芦里挂了糖霜的木签,巧克力融化过后覆着的银碟。
总归不是本来模样。
付明光动,那团雾也动,他看不清付明光的样子。沈元章突然想起沪城年关的庙会,一张张涂抹得厚重缤纷的,辨不清喜怒的脸,倏然——付明光目光看向他,便似浓雾散去,铅华洗净,笑盈盈的桃花眼,处处恰到好处。
还是一张画。只是这张画分外光鲜,画中人分外从容,有种嬉笑怒骂的活劲儿,沈元章看着他,像在看一出精彩的电影。这和身边往来的人不一样,那些恶意藏不住,也可能是瞧他毛头小子,不屑藏,伪善都伪善得不尽心,活脱脱贪婪鬣狗,只想一口咬断他的喉咙,涎水直淌,吃相丑陋恶心。真难看。他却不必担心付明光暴起,掏出枪或者刀把自己杀死,付明光将自己藏得太深太漂亮,反倒让沈元章有种莫名的惬意和安定。
沈元章是来约付明光吃晚饭的,二人这一回去的是四马路上的粤菜馆老字号杏花楼。杏花楼宾客如云,堂内请了瞽姬与女伶抱了琵琶月琴弹唱地水南音,夹杂着侍应生的吆喝应和和宾客带着口音的谈笑声,空气里弥漫着热腾腾的菜食味道,显得别有一种热闹的烟火气。
粤菜地道味佳,南音婉转悦耳。
付明光玩笑道:“小沈先生这些日子隔三差五拨冗关照我,还好我不是姑娘,不然要对小沈先生芳心暗许了。”
沈元章今日依旧是西装革履,眉眼沉静,道:“是打扰到付老板了吗?”
付明光撑着下巴道:“没有啊,我是闲人,有人约我玩,开心还来不及。”
“小沈老板在学校是不是很讨女孩儿欢心?”
沈元章目光落在付明光脸上,那双笑眼隔着热汤氤氲的水汽显得朦胧而多情,他摇了摇头,道:“没有。”
付明光:“嗯?”
沈元章不紧不慢地说:“我性子闷,不招人喜欢。”
付明光笑了,道:“能说会道的的确更贪便宜,甜言蜜语动人心嘛,年纪再长些,就知道内秀才长久真诚。”